字词 | 地区法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地区法院regional(/district)court 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s联邦法院系统中的基层法院。1789年根据《一七八九年法院法》建立。初仅有13个,后增至95个,分布于全美及美国的海外领地。法官人数1至27名不等。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批准任命,除哥伦比亚特区外,法官必须是所在区居民。在区内各城市定期开庭,主要受理初审民、刑事案件。对其判决不服,可向联邦上诉法院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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