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发展计划Regional Development Plannings1969年加拿大地区经济发展部成立,政府开始对地区差别问题采取统一措施:对于失业率高但有适当经济基础的地区,鼓励企业投资建厂或扩大经营,并给予一定补助;对于缺乏基础而又缺乏社会服务设施的“特困区”,采取开辟停车场、开展职业培训、修建房屋、提供广泛的医疗服务和社会服务、创造工作机会等扶贫措施。两类计划都由联邦政府与省政府提供资金,共同执行。1987年,联邦政府成立产业科技部和3个地区发展机构(一个负责西部,一个负责大西洋地区,一个负责安大略北部)。省级政府一直把地区发展看作自己的责任,也有种种发展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