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粮料院监当局名。先后隶三司、都大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司、太府寺。宋初在开封安定坊,南宋在临安漾沙坑。
职源与沿革唐已置粮料院(《册府元龟》卷665《内臣部总序》)。宋初沿置。太平兴国五年正月二十八日,分粮料院为三院,即诸司粮料院、马军粮料院、步军粮料院(《长编》卷21癸卯)。太平兴国八年马、步军粮料院合为一院,与诸司粮料院共为二院。雍熙四年后又分为三粮料院(《合璧后集》卷49《粮料院》)。元丰末并步军、马军粮料院为诸军粮料院,与诸司粮料院为二院,迄南宋不变(《咸淳临安志》卷8《诸司、诸军粮料院》)。
职掌按《禄令》所定文武官员每月廪禄,凭券历批勘,并指定仓库支给(《宋会要·职官》5之65《粮料院》)。
编制❶宋初,在京粮料院设都粮料使。 ❷太平兴国五年至元丰后,粮料院分为三院或二院,设知粮料院官或勾当、监粮料院官(《长编》卷23四月、《宋会要·职官》5之65)。 ❸南宋时为诸军、诸司粮料院,共二院,初设监官,后设干办粮料院公事官,各二员,三员在临安,一员分差建康诸司、诸军粮料院(《咸淳临安志》卷9)。
简称❶粮料、粮。《宋史·职官志》1《门下省》:“中兴后,检、鼓、粮、审计、官告、进奏,谓之六院。”《朝野杂记》甲集卷16《六院官》:“检、鼓、粮料、审计、官告、进奏也。”《朝野类要》卷2《六院》:“登闻检院,登闻鼓院,官告院,都进奏院,诸军、司粮料院,两审计司,皆储才擢用之地。” ❷料院。《合璧后集》卷49《粮料院》:“绍兴间,胡汝明以料院(官)除监察御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