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guó jì mào yì fǎмеждунарóдное торгóвое пр во междунарóдной торгóвли国际贸易法international trade law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国际贸易法的范围很广泛。它的调整对象包括国家、国际组织、法人公司、实体和个人的跨越国界的贸易关系,还包括主权国家与国际组织的关系、国际贸易组织之间的贸易关系以及国家与国家、不同国家的公司之间、一国公司与其他国家政府等的贸易关系。它的渊源包括:(1)国防公法,如1944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及其他多边贸易条约、《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决议和规定、各国政府间达成的双边贸易协定、供贷条件,国际法院的判决等。(2)各国关于跨国界贸易的管理和交易的法律,包括外贸法、海关法、关税法、反补贴法、反倾销法、技术出口条例、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贸易经销代理合同等。(3)国际习惯和惯例,如国际商会等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贸易中形成的约定俗成的惯例等。国际贸易法是随着国际经济关系的发生、发展而形成和完善的。它可溯及中世纪时形成的商业惯例或商人习惯法。现代国际贸易法的特点是它不仅包括传统的主要反映公平合理原则的商人习惯法,同时也包括国家干预跨国界贸易的法律。从这个意义上讲,国际贸易法的相对完善发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的1944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建立以及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签订和各国关于管理对外贸易法律的制订。随着国际经济关系相互依赖性的增加、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现有的国际贸易法的某些部分已无法适应现代国际贸易的需要。乌拉圭回合谈判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 国际贸易法International Trade Law调整因从事国际贸易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法律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经济组织、跨国公司、法人和自然人。调整对象既包括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也包括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公司、企业或个人之间的贸易关系,以及国家在其管理对外贸易活动过程中同企业、公司及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各国有关对外贸易的国内立法和各国缔结的有关国际贸易的国际条约和公约,以及由国际组织或商业团体根据长期形成的商业习惯制定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内容包括有关国际贸易的国际公约,各国管理对外贸易的法律,调整各种国际贸易合同的法律,国际贸易仲裁的法律及仲裁和调解程序规则。 国际贸易法有关国际间货物买卖的各种法规的总称,国际私法中分离出来的一个新的法律部分。1966年12月联合国大会建立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负责拟订各种公约草案。现已通过的公约有:《国际货物买卖时效公约》、《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仲裁规则》。此外,1964年制定的《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国际商会公布的《1953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等,都属国际贸易法的重要内容。 国际贸易法调整不同国家间的贸易关系及与此有关的其他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1.关于国际货物买卖以及与此有关的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支付与结算、调解与仲裁方面的法律;2.关于国际技术贸易方面的法律;3.关于各国管制对外贸易方面的法律,如海关法、涉外税法、许可证制度以及外汇管制法等。 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调整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及与这种贸易关系有关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国际贸易法律关系的主体经常是不同国籍的法人,有时为自然人,少数情况下也可以是国家; 渊源是国际条约 (包括世界性的、区域性的和双边的)、国际贸易惯例、国内法中直接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或规定; 内容主要是有关国际货物买卖以及与其有关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和国际结算方面的法律,有关国际技术贸易方面的法律和有关各国管制对外贸易的法律。国际贸易法的内容和体系还不完善,正处在形成与发展中。 ☚ 国际惯例 国际发展法 ☛ 国际贸易法International Trade Law调整不同国家间的贸易关系以及附属于贸易关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贸易法所涉及的范围主要有:(1)有关国际货物买卖以及相关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和国际结算方面的法律。(2)有关国际技术贸易的法律。(3)有关各国管制对外贸易的法律。(4)有关国际贸易纠纷解决的法律。国际贸易法的法律渊源主要有国际条约、国际贸易惯例和各国国内法中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国际贸易法是在传统商法的基础上历经长期发展形成的,它已成为国际经济法中重要分支。 国际贸易法有关对外贸易各种法规的总称。国际私法中分离出来的一个新的法律部门,它的体系还未定型。1966年联合国大会决定设立“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 (简称“贸法会”)负责拟订有关国际货物买卖、运输、保险、交付、仲裁等公约草案,提交由各国政府代表参加的外交会议通过。已通过的公约有:1974年的《国际货物买卖时效公约》,1976年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仲裁规则》,1978年的《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此外,还有“罗马统一私法国际研究所”起草的,1964年外交会议通过的《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国际商会公布的《1953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等。“贸法会”正计划制订一部《国际贸易法典》。 国际贸易法调整不同国家之间商品交易及附属于这种交易关系的其他关系 (如国际商品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与结算、调整与仲裁等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 ❶直接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实体法规范。这是主要的规范。 ❷冲突规范。在缺乏上述实体法规范时使用。 ❸专门处理国际贸易中争议的程序规范。主要是争议的调解或仲裁程序规则。有的学者认为,冲突规范属于国际私法,程序规范属于民事诉讼程序法。国际贸易法渊源具有多种形式,每种形式的约束力程度及作用范围有所不同。主要有国际条约、国际贸易惯例、格式合同及标准条款、国内法中直接调整国际贸易法关系的法律或规定。 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international trade law调整不同国家之间商品交易及附属于这种交易关系的其他关系(如国际商品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与结算、调整与仲裁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 ❶直接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实体法规范。这是主要的规范。 ❷冲突规范。在缺乏上述实体法规范时使用。 ❸专门处理国际贸易中争议的程序规范。主要是争议的调解或仲裁程序规则。有的学者认为,冲突规范属于国际私法,程序规范属于民事诉讼程序法。国际贸易法渊源具有多种形式,每种形式的约束力程度及作用范围有所不同。主要有国际条约、国际贸易惯例、格式合同及标准条款、国内法中直接调整国际贸易法关系的法律或规定。 ☚ 关于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 国际投资法 ☛ 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调整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关系以及与贸易有关的其他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国际贸易法的范围很广,包括:(1)关于国际货物买卖以及与其有关的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和国际结算方面的法律; (2) 关于国际技术贸易方面的法律,如工业产权法、技术转让法等; (3) 关于各国管制对外贸易的法律,如海关法、关税制度,许可证制度以及外汇管制法等;(4)专门处理国际贸易争议的程序性规范,主要是争议的调解与仲裁的程序规则。国际贸易法律关系的主体经常是不同国家法人,有时为自然人,少数情况下也可以是国家。12世纪前后,在欧洲出现了国际贸易法雏形,在以后漫长的历史沿革中,国际贸易领域形成了一些惯例。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些国际组织发起了国际贸易统一法运动,致力于制定出一套与国际贸易特点相适应的、统一的、普遍适用的国际贸易法律规范。迄今已形成了大批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国际性活动规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1964年成立,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是国际贸易法形成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的标志。国际贸易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贸易惯例,还包括国内的涉外贸易立法,同时有些学者认为格式合同及标准条款也可以看作是国际贸易法的特殊渊源。 ☚ 国际经济法 贸易条约 ☛ 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International Trade Law调整国家之间贸易关系以及与贸易关系有关的其他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贸易法主要调整如下几方面的关系: (1) 国际货物买卖关系。即买方与卖方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以合同形式表现的权利义务关系; (2) 基于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其他关系。包括: 运输关系,即国际货物运输中的托运人、发货人和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保险关系,即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单中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支付与结算关系,即各种国际支付方式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 国际技术转让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 国际贸易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关系。此外,各国对外贸易管制法律 (如海关法、关税制度、许可证制度、外汇管制法等) 以及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国际协定 (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等),都是国际贸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 (1) 国际条约。如1980年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74年《国际货物销售时效公约》,1964年 《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1964年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统一法公约》,1924年 《海牙规则》,1978年 《汉堡规则》,1929年 《华沙公约》 以及1978年草拟的 《关于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 等。(2) 国际贸易惯例。如1932年制定的 《华沙—牛津规则》,《198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78年修订的 《托收统一规则》等。(3) 格式合同和标准条款。即国际商业组织、专业公司或公会制定的供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使用的标准合同和标准条款。(4) 区域性贸易规则。如1957年欧洲经济共同体国家缔结的 《罗马条约》和1958年经互会签订的 《经互会成员国机构交货共同条件》等。(5) 国内法中涉及国际贸易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如 《匈牙利对外贸易法》,《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际贸易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等。 ☚ 涉外经济法规 国际投资法 ☛ 国际贸易法international trade l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