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快递函件international express mail
国家(地区)与国家(地区)之间互寄的优先处理、运输和投递的“邮件”。“国际邮件”的一种。有两种形式:
❶应寄件人要求,在交寄时按件收取快递费,于邮件封面上粘贴一枚红色印有“EXPRES”(快递)字样的标签或加盖相同颜色的戳记。仅限寄往开办该业务的国家和地区。投递时应按照投递国内邮政快件的有关规定,尽快投交收件人,如一次未能投出,改与普通函件一起投递。
❷从国外未按“快递”寄来的邮件、收件人也可向投递局提出申请,要求把寄给他的邮件在到达后按快递投递。申请人须提供收件人详细名址,投递时可按规定收取一项“收件人要求快递投递费”。该项业务已于2001年1月1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