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国际双重征税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国际双重征税international double taxation

又称“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基于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在同一征税期限内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同时征税。基于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在其居住国或国籍国以外的一国或数国同时取得收入或拥有财产而产生。给国际投资活动带来消极影响,并引起国家间财税矛盾,阻碍国际间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如何避免和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是国际税法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

国际双重征税International Double Tax

两个国家各自依据自己的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法主要有三种:(1)运用冲突法规范确定对某一征税对象的征税权;(2)采取免税制,即一国规定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和位于国外的财产免予征税;(3)采取抵免制。参见“国际税收抵免”条。

国际双重征税

早在1927年,德国的国际税收专家道恩 (Dorn) 认为,国际双重征税 (以及多重征税)发生于几个自主的征税权力机构(特别是几个自主的国家),同时对同一个纳税人征收同样的税收。这为解释国际双重征税奠定了基础。亨赛尔(Hensel)在道恩的基础上又加了一条“在同一纳税期间内的标准”。另一个德国的国际税收专家斯比泰勒 (Spitaler) 曾建议,将国际双重征税定义为各自享有独立税收管辖权的税务当局对同一税收客体同时征税的一种法律规范的冲突。上述定义,其实质基本相同。在此基础上,1963年,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范本的报告》 中,将国际双重征税的定义归纳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在同一期间内,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收客体征收类似的税收。”欧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这一定义已经基本上得到国际税收或税法专家们的接受。目前对国际双重征税的定义,人们虽有一个基本趋向一致的认识,但意见分歧还是存在的。我们认为,所谓国际双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各自基于其税收管辖权,对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这种重叠征税,在一般情况下,多半是两重的,即两个国家对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所进行的重复征税,所以,人们一般把这种重复征税统称为国际双重征税。

国际双重征税

国际双重征税

亦称“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所得征收相同或类似税收的现象。国际间双重征税形成的原因主要是: (1) 多数国家同时运用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确定本国税收管辖范围,导致广泛的双重征税; (2) 有关国家对居民的判别标准解释不一,造成双重居民身份纳税人的同一所得要向两个以上国家政府交纳税收;(3) 有关国家对所得来源地的判别标准解释不一,造成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笔跨国所得都要求根据来源地管辖权原则予以征税。双重征税已成为处理国际间税收分配关系的重大问题。消除国际间双重征税,可以通过单边或双边制定避免双重征税措施解决。具体方法有免税法、抵免法、扣除法、减免法等。其中前两种方法运用较为广泛。

☚ 国际税收   双边课税条约 ☛
00002137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3: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