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野
西周时的地域制度。国为天子和国君所居之城郭,野系城郭外围之农村。国中居君子 (贵族),野中居小人(劳动者)。据汉代学者郑玄考证:“大曰邦,小曰国,邦之所居亦曰国”;“国为王之国,邦国,诸侯国也”; “国,城郭中也”; “野,谓远郊之外也”。野又分为甸、稍、县、都等。据清代学者孙诒让考证,《周礼》所载之国野分布为:王国处天下之中,城方九里,其外为方二十七里之郭。郭外五十里为近郊,五十里至百里为远郊。郊外距王城百里至二百里为甸,二百里至三百里为稍,三百里至四百里为县,四百里至五百里为都。野,有时指王城之外的所有地区,包括郊;有时指甸、稍、县、都,不包括郊;有时指甸、稍、不包括县、都;有时单指稍,有时单指甸。野中有公、卿、大夫的采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