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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国家对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和地方政府的各项预算外资金,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一定比例征集并集中于国家预算的资金。这是从宏观上调控经济,适当集中一部分财力,保证改革和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有力措施。征集办法规定,按所列各个项目当年收入的10%计征。征集任务由各级政府负责分配,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调节基金中属于中央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归中央财政; 属于地方单位缴纳的部分,50%上缴中央财政,50% 留归地方财政。调节基金按季或按月缴纳。其基金由国家统筹安排使用。征集办法从1989年1月1日起施行。调节基金可以免征的项目有: 地方财政的农(牧) 业税附加,中、小学校的杂费、勤工俭学收入,高等院校和中专技校学校基金,企业的大修理基金,煤矿简易维护费和油田维护费,林业部门的育林基金,全国301个贫困县,由民政部门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和新菜地开发基金。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国家授权省级财税部门决定适当减征或免征。对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单位和2000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省税务部门酌情可以减免。其他个别确有特殊困难需减征或免征的,必须报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审批。各地在征集中不能搞附加来加重企业负担,任何部门和地方领导都无权开减征免征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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