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已经1999年4月2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于5月23日发布施行。该条例共分五章。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制定本条例的宗旨、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奖项等级、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机构等内容。第二章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设置。主要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各等级的构成条件、授予对象等内容。第三章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主要规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办法、程序及授予程序等内容。第四章罚则。主要规定违反该条例的处罚办法。第五章附则。主要规定该条例的生效日期。该条例的公布施行对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