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为随时准备与台湾海洋部门建立正常联系的决定国家海洋局为贯彻执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1981年10月12日作出六项决定:(1)随时准备与台湾海洋工作部门建立联系,交换海洋调查和科学研究资料;(2)欢迎台湾海洋科学家来大陆参观、讲学、进行学术交流,共同研究发展祖国海洋事业的方针;(3)随时准备与台湾海洋调查研究机构合作,进行中国海以至大洋的各方面科学考察活动;(4)大陆沿海各调查研究基地随时准备迎接台湾海洋调查船前来访问、停靠、补给和避风;(5)随时准备与台湾同行共同组团,参加国际有关海洋方面的会议和活动;(6)欢迎台湾海洋工作者参加中国海洋学会及学会举办的学术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