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在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经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设立的中央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 根据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2) 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3) 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4) 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5) 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制订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的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6)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