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期保健
围产期保健是指围绕分娩前后一定时期内对孕产妇和胎婴儿所进行的保健工作。主要内容是防治孕产妇并发症,特别是危害胎儿和新生儿的各种疾病,对胎儿的成长和健康进行预测和监护。其目的是降低围产儿死亡率和病残儿发生率。
围产期的定义 国际上尚未统一,常用的有下列四种:
围产期Ⅰ:指孕满28周,即胎儿体重达到或超过1000g或身长35cm至新生儿出生后7足天之内。
围产期Ⅱ:指孕满20周,即胎儿体重达到或超过500g或身长25cm至新生儿出生后28足天之内。
围产期Ⅲ: 指孕满28周,即胎儿体重达到或超过1,000g或身长35cm至新生儿出生后28足天之内。
围产期Ⅳ: 指从胚胎形成至新生儿出生后7天之内。
欧洲一些国家多采用Ⅲ,并逐步采用Ⅳ;美国许多学者主张以Ⅱ为标准。按世界卫生组织 (WHO) 的规定与1976年10月国际妇产科协会 (FIDO)同意并修改的围产期定义是“围产期Ⅰ”。中国一般按围产期Ⅰ计算围产期死亡率。围产死亡包括围产期内的死胎、死产及新生儿死亡。
围产医学是一门多学科的新兴医学,不仅与临床医学中的妇产科和儿科有关,也涉及生理学、病理学、卫生学、遗传学及优生学。七十年代以来发展较快。一些发达国家在大城市中建立围产监护中心,新生儿抢救中心,产前诊断中心,备有各种现代化医疗仪器设备,接受各级产科和儿科转来的高危孕产妇及新生儿,及早检出遗传性疾病和先天畸形的胎儿,结果降低了围产期死亡率及病残儿发生率。不少发展中国家受社会经济条件的限制,卫生保健服务不普及,环境卫生、安全用水及母婴营养等问题尚未解决,围产儿死亡率很高,低体重儿和早产儿仍是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世界卫生组织报道的各国围产期死亡率:瑞典10.2‰ (1977)、丹麦12.7‰ (1976)、日本14.1‰ (1977),有的发展中国家高达120‰,最高与最低相差8~10倍。
七十年代以来,围产期保健工作受到中国妇幼卫生工作者、妇产科、儿科及遗传学工作者的重视。不少地区先后开展了围产期死亡率及死亡原因的回顾调查。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1961~1977年75,732次分娩中,围产期死亡967例,围产期死亡率12.8‰;死亡原因:第一位是缺氧和低氧情况,第二位是先天畸形,第三位是胎儿及新生儿的其他情况,第四位是脐带情况,第五位难产。北京市八个医院1973~1977年59,025次分娩中围产期死亡率为18.9‰,其中52%发生在临产前,14%死于分娩中,34%死于出生后一周内。在一些医学院校及省市一级医院内,逐步开展产前宫内诊断以及妊娠期和分娩期的各种人工和实验室的监护方法。1981年9月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会召开了全国围产医学学术会议,进一步推动了围产保健工作的进展。
围产期保健内容 有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妇幼保健网,明确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各级之间以及医院和保健机构之间的联系和转诊关系。在这一基础上,组织培训以提高基层妇幼保健工作者的业务技术水平,使他们能及早掌握所管辖范围内的孕妇,筛选出高危孕妇,及时转诊。
(2) 组织好多学科的协作,特别是产科与儿科的协作。第一步要求儿科医师进入产房和婴儿室,参加高危孕产妇的分娩和高危儿的复苏抢救。第二步要求儿科能参加高危妊娠门诊,以提高高危妊娠系统监护和计划分娩的水平,提高母子统一管理质量。
(3) 有计划地设立产前诊断中心和高危孕产妇及新生儿的监护及抢救中心,普及和推广有关的诊断、监护和治疗技术。产前诊断、监护和抢救中心需要一定的设备和技术,应根据人力、物力等资源条件,在省市一级医院有计划地设置,接受一定地区范围内基层医疗和保健机构的转诊,逐步普及一些比较简便易行的筛选、监测方法和技术(如胎儿成熟度测定和胎儿胎盘功能测定)和人工监护方法(如高危评分、超声测量胎儿、妊娠图、胎动计数、产程图等)以提高围产监护的质量。
(4) 定期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围产死亡情况及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倡普及尸体解剖,明确围产儿死亡原因,以便有针对性地提出围产保健工作的重点内容,有效地降低围产期死亡率。要对病残儿(遗传性疾病、先天畸形及残缺、智能低下儿)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5) 采用各种科学普及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围产保健知识水平,使群众懂得近亲结婚和低能痴呆患者结婚的害处;掌握妊娠各期的保健要求,注意营养、预防感染,特别注意孕4~6周这段关键时期,预防各种致畸因素。孕末期普及自我人工监护,如妊娠图、胎心测听、胎动计数等,以及早发现异常。
提高围产期保健工作质量要抓住五个环节:
❶早孕诊断、早孕保健,及早掌握孕妇,开展孕早期保健指导。
❷系统观察孕妇的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及时发现高危因素进行矫治。
❸积极防治孕期并发症 (如妊娠中毒症、贫血等),纠正胎位异常,矫治胎儿宫内生长发育迟缓,预防早产和过期产,做好高危妊娠的计划分娩。
❹提高区、县以上医院的产科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产程观察,减少和正确处理难产,对高危产妇做好分娩监护。
❺高危新生儿的监护和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