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四川方言词源︱前言 前言 四川方言,主要是指重庆市直辖以前四川行政区划内及周边通行的四川官话,属北方方言,使用人口一亿多,范围广,影响大,在西南官话中占主导地位。 四川方言与普通话在语音、词汇和语法方面有很大程度的一致性,但作为地区方言,仍有许多特点: 如一般无舌尖前音和舌尖后音的区别; 鼻音、边音往往不分; 前鼻韵和后鼻韵不分,并读前鼻韵; 四川话与普通话一样,有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个声调,调值为55、21、53、213,与普通话的调值55、35、214、51相比,只有阴平完全相同,上声和去声与普通话的去声和上声非常接近,但顺序刚好相反。 四川方言虽然属于北方方言,有些词语的意思与其他方言相同或相近,但读音则相差很大。例如,《现代汉语词典》 (第5版,以下简称《现汉》) p.983“孬”音nāo,<;方> ①“坏;不好”,②“怯懦; 没有勇气”。“nāo”这个读音是北方音,而《四川方言词典》 p.306 “孬 (蹩、鄙) pie4 (形) 不好; 差”,除了“坏,不好”这个意思相同外,声韵调则完全不同。 更重要的是,四川方言中还有相当数量的词语含义与普通话不同。例如,“吃酒”指吃喜酒,“不好”指生病,“编排”意为捏造、编造等,这些词来源都比较早。四川话把心不在焉或精神恍惚说成“恍兮惚兮”、“恍而惚兮”,显然源自《老子》第二十一章: “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 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又如,触着硬物或凸起物而感到不适,四川话说ngen53[ŋən53], 明末清初四川遂宁学者李实《蜀语》首次著录说:“有所碍曰隐○隐,恩上声。”至今所有大中型语文辞书均不见收录。这个 “隐” 的意思,就是普通话的 “硌”,已见于《黄帝内经素问》卷十六《骨空论》: “坐而膝痛如物隐者,治其关。”并习见于汉以来的文献典籍。“隐”之音义,蜀中妇孺耳熟能详,但《汉语方言大词典》 “隐”音yǐn,西南官话,“有妨碍”,引 《遵义府志》 “有所碍曰~”,释义望文生训,注音也不准确。清道光二十一年《遵义府志》卷二十明确说“李实留意方言,所撰《蜀语》,事征本原,十得七八,今悉采载”。可见一个普通的蜀方言词,却难倒了方言研究专家。类似这样有很早来源的词语还有很多,本书择要介绍给读者,希望能给对四川方言感兴趣的朋友一些帮助。 关于本书体例,有几点需要说明。 一、收词主要以《四川方言词典》、《四川方言词语汇编》、《四川方言词语汇释》、《成都方言词典》、《成都话方言词典》和《重庆方言词解》为依据,过于冷僻或现在已经不用的词语一般不收; 部分有具体使用区域或笔者熟悉而以上几书均未收录的词语,酌加补收,并举证说明今某地习用,以便同好稽考。因四川习惯简称“川”或“蜀”,为行文方便,亦错综用之,四川方言亦时称“蜀语”或“蜀方言”等。以上几书原收录的个别见于《现汉》第5版的通语词,如 “滗”、“炒面”、“打尖”、“教书匠”、“醪糟”、“转筋”等则不收。 二、注音以 《四川方言词典》拟音为据,并参考《成都方言词典》 的注音,若有必要修正或未见收录的词条,笔者自行拟音。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四川方言鼻音边音不分,《四川方言音系》、上两词典及袁家骅等《汉语方言概要》 (第二版) 均统一作“n”。但考虑到语音的实际情况,并且通语中鼻音声母“n”的字, 四川方言绝大部分读“”, 故本书采用边音声母 “l” 以与之相区别。通语中一些零声母的字,如“矮”、“黯”、“傲”、“雁”、“隐”等,蜀方言则读舌根浊辅音声母“ng”。为便于理解,各词条均按四川官话读音加注汉语拼音及国际音标,并标调值。 三、书证亦从习惯先引工具书,以时代先后为序,同一朝代首例书证作者前冠朝代名,如有分析论述相隔较远,则再举书证前亦冠朝代名。所举书证,凡诗词曲赋、笔记杂著等概举朝代、作者,经史、小说则只出书名。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些方志修于某朝某帝时而无具体年份者,亦从简冠某帝年号,如 “雍正《四川通志》”,与书名前人名通常指著作者不同。所引书证书篇名一般用全称,裨便读者了解某个词语在某一时代的使用情况。 四、由于词语考源是一项艰苦细致的研究工作,力求充分占有材料,尽量追溯每个词语的最初来源及得名之由。每一词语的考释尽可能反映出该词语在各个时代不同文献中的消长变化,正如孙伏园《 “蜀方言” (工余偶笔之三)》所云:“研究方言,从特有语词下手,原是一条很重要的路,把特有语词条举出来,注意它们的读音,解释它们的意义,条举到几乎没有遗漏,便可以成为一部用国语注释的方言词典。” 五、本书采用简化字,但有个别书证与解说需要照应的情况,如“斗” 的 “相对,相碰”义,引 《说文·鬥部》: “鬥,两士相对,兵杖在后,象鬥之形。”段玉裁注: “两丮相对,象形,谓两人手持相对也。”“鬥”则不能用简化字“斗”,否则与许慎及段玉裁的解说完全对不上号。 保留 “鬥” (小篆作 ),词目处理为“斗 (鬥)”,相互照应,理解起来不会有任何窒碍。还有个别繁体,属于《简化字总表》没有规定可以类推简化的字, 如饼状类食品“��”, 就是通语“锅巴” 的“巴”, 不过因指食品,民间使用就自觉加上了表示属性的构字部件,写作“��”, 虽然生僻了一点, 但阅读理解没有问题。 如果简化作“��”, 既无依据(不符合《简化字总表》规定), 又不免生造之嫌, 徒劳而无益, 不如保留作“��”更好一些。 六、蜀方言儿化词较多,凡是需要读作儿化的,如指冻疮的“冻包儿”,“儿”小一个字号,表示“包儿”要儿化,连读成一个音。如果不需要儿化,如比喻子女不听话或忤逆就是眼前的报应的“报应儿” (骂人的话),“儿”与“报应”字号相同,为一个独立音节。 七、原有方言词典著录或有文献用例的词语但难以确定本字的,则以著录或文献用例为准; 无本字或尚未考出本字的条目,用同音字代替。正如章炳麟《新方言·释亲属》所言: “盖里巷殊言,犹存故训,文士皮傅,一箸纸笔,音义便差,此类实多,无足深怪。” 八、本书按汉语拼音字母音序排列,首字相同的词语排列在一起,双音节词以第二字的字母序次先后。每一词条先列词目,以汉语拼音加注四川方言读音,并标注国际音标,再详释其义,列举有代表性的书证和必要的分析论述。 九、由于四川方言形成的特殊历史,本书较多地采用了经史子集与明清以来的地方志材料,旨在与现当代方言建立联系,雅俗互证,古今贯通。正如罗常培《语言与文化》在论及语言研究时所言: “取材的范围不可再存 ‘雅’ ‘俗’ 的偏见,自经籍子史、词书、专集、语录、笔记、小说、戏曲、传奇,以至于民间谣谚,大众文艺都应该广泛地搜集。研究的方法,一方面要由上而下地从经籍递推到大众口语,另一方面还得根据大众的词汇逆溯到他们的最初来源: 照这样就可以把古今雅俗的材料一切都联系起来了。” 十、词语考释属历史词汇学研究的范畴,最理想的境界当然是形音义都能贯通。但因记载某些语言要素的文献的存佚或笔者囿于见闻,有些只能做到形音沟通,或形义、音义沟通,如有音无字,或不知本字,加之语言传承受时间、地域的影响,书面记录形随音变,久而久之义随形变,情况就更为复杂,欲求形音义的完美贯通,其难度可想而知。加之方言词汇本身非常复杂,古今异代,时移世易,在不同流行地域内意思容或有细微差别,见仁见智,考释未必尽合世人悉闻悉知者,尚祈读者批评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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