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青海省水利厅
水利厅是主管全省水行政的省政府组织部门。主要职责是:
❶拟定全省水利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本省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❷统一管理水资源,组织拟定全省和跨地区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省水资源公报;指导全省水文工作。
❸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执行有关标准,指导全省节约用水工作,监督建设部门负责的城市采水和管网输水、用户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工作。
❹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全省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全省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❺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州、地、市间的水事纠纷。
❻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指导本系统的小水电建设及管理。
❼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省内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负责协调地方新建水库移民安置工作。
❽组织、指导全省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省内河流、 湖泊的治理和开发; 组织实施江河省内流域综合治理规划; 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州、地、市的重要水利工程; 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❾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 组织协调农田、 草原水利基本建设、农林牧区水电电气和乡镇供水工作。
❿指导全省水土保持工作; 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 规划, 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❶承担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省防洪工作, 对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省水利厅内设机构有办公室 (挂政策法规处牌子)、 人事劳动教育处、 经济财务处、 规划计划处、水政水资源水文处 (挂水政监察处牌子)、 农村牧区水利水保处 (挂水电处牌子)、 建设与科技处7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机关行政编制40名, 工勤人员事业编制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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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8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