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市场管理
河南省市场管理的基本方针是繁荣市场,满足需要,促进生产,保障人民生活。总原则是放而有度,活而有序,管而有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拓展,市场管理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❶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方便购销的原则,组织建设市场;
❷完善市场组织结构,建立比较稳定的贩运队伍,保证市场繁荣;
❸审查市场主体资格,维护市场进入秩序;
❹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
❺保护公平竞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尺少秤、哄抬物价等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
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管理的性质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维护计划经济的体制向维护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转变,通过市场管理,使市场成为广大农村联系外界的桥梁和纽带,促进了农村思想观念、经济结构的转变。市场管理的重点由浅层次的经验管理,向高层次的现代化管理转变,管理的重点转移到规范化、组织化上来。全省较大的集贸市场均设立了专业管理所,推行了“编号定位、对号入市、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为解决治安问题,还在市场设立了治安联防队或治安办公室。1985年开始,开展市场建设先进单位评比。1987年开始,省工商局根据当时的形势,为推动市场管理上档次、上水平,在全省开展了“创建文明市场”活动,在市场内设立了监督服务台,对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违章违法行为公开处理,随时“曝光”,强化了市场监督。至1995年底,全省共有国家级“文明市场”42个,省级“文明市场”176个。1993年开始,河南省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局《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全省各类市场进行登记注册,将市场管理纳入了法制轨道,使市场管理水平和市场建设的档次都有了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