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速发展乡镇企业
桂林地区乡镇企业经过10多年的发展,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有了重要的地位,1992年乡镇企业达到8.78万个,从业人数19.7万人,实现总收入21.93亿元,实现纯利润1.61亿元,上交税金8 157万元,从业人均创利税1 230元,总收入、利润、税金分别为1979年的31.8倍、20.7倍和37.6倍,是1985年的10.7倍、8.1倍和7.6倍。1985年—1992年全地区乡镇企业总收入年平均增长20%,比1979年—1984年平均增长6.2%,增加13.8个百分点。发展乡镇企业实行“四轮驱动”,1992年户办和联办企业达到8.47万个,外资企业和内外资联营企业34个,全地区已有2个乡镇产值超亿元,4个企业产值超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