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xiɑnyɑnɡshi disijie renmindɑibiɑodɑhui diyici huiyi
1999年4月24日至31日,咸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咸阳召开。应到代表422人,实到代表410人。大会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堂堂作的咸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吴华树作的咸阳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吴怀德作的咸阳市1998年财政决算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上官相作的咸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保奇作的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泉清作的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大会选举谈俊琪为咸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李堂堂为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康保奇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泉清为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