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县人民代表大会xiɑnyɑnɡxiɑn renmindɑibiɑo dɑhui
❶咸阳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8月22日至25日在县城召开。出席大会代表98人。大会听取了中共咸阳县委《关于继续深入宣传和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听取讨论了咸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半年来政府施政工作报告》和《今后夏季生产互助合作与粮食征购等工作意见的报告》,审查处理了90件代表提案,审议了咸阳县1953年财政收入决算及1954年财政预算报告,选举产生了出席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❷咸阳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6年11月20日至23日在县城召开。出席大会代表115人。大会听取讨论了咸阳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依靠已经组织起来的十万劳动人民,尽一切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的中心任务”,并作出了《关于咸阳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了咸阳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正副县长和咸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❸咸阳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21日至24日在县城召开。出席大会代表113人。大会听取讨论了咸阳县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咸阳县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报告、咸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咸阳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咸阳县人民委员会委员、正副县长和咸阳县人民法院院长以及出席陕西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