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盗金案
西魏时,柳庆兼任雍州别驾。有个商人携带二十斤黄金,前来京师长安进行交易,借人房屋居住。每次外出,常自己拿着房门的钥匙。没有多久,房门锁闭如常而黄金却全部丢失了。商人以为是房主人偷的,郡县官府对房主人进行拷讯审问,房主人只好被迫认罪。柳庆听说后觉得可疑,便找商人来,问他道:“你的房门钥匙经常放在什么地方?”商人回答说:“经常自己带着”。柳庆再问:“你可曾和别人一同住宿过吗?”回答说:“没有”。又问:“和别人一同喝过洒吗?”回答说:“前一阵曾和一个和尚痛饮过两次,醉得大白天就睡着了”。柳庆说:“房主人只是因为刑讯痛苦才被迫认罪的,并非盗窃犯。那个和尚才是真的盗窃犯”。当即派遣吏人前往逮捕和尚,那和尚已经携金潜逃。后来还是将他捉拿归案,并查获了商人所丢失的全部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