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贻春1883~1958
字寄梅。1904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学院,自费赴美国留学,先后就读于威斯康星大学和耶鲁大学,获学士和硕士学位。回国后在圣约翰学院和吴淞中国公学教授英语。1912年任清华学堂教务长,次年任校长。1918年,辞去校长职务。同年获圣约翰大学名誉博士学位。后任华洋义赈会会长。1922年任全国财政整理委员会秘书长。后任中孚银行北京分行经理、天津仁立地毯公司董事长、永利化学公司顾问。1924年至1928年,受聘为中华文化教育基金委员会常务董事兼总干事,资助建立“静生生物调查所”,创办北京图书馆。1933年任燕京大学代理校长。先后担任国民政府实业部政务次长、贵州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长、国民政府农林部长、卫生部长等职。1948年冬辞职迁居香港。1950年回到北京,1956年被选为全国政协特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