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关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1992年4月3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同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公布施行。该法共44条,分为以下6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第三章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第四章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第五章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和代表资格终止,第六章附则。该法汇总了有关法律关于代表权利、义务和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等方面的规定,并规定了一些新的内容。这些新的内容主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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