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吴谏三犯窃盗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吴谏三犯窃盗案 吴谏三犯窃盗案此案发生在明代直隶常州府无锡县。吴谏(亦即吴鉴)于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初盗赵轼家鸡鹅,无锡县判处其减等杖七十,刺右臂膊。嘉靖五年(公元1526年)七月,吴谏再次盗徐启东衣包,无锡县判处其窃盗得财,减等杖一百,徒三年,刺左臂膊。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十二月初六日,吴谏又与沈庆合伙窃盗王肆白米、锡器、妇女衣服。沈庆被缉获后送无锡县问罪,已发落。吴谏窃盗三犯被判处绞罪,监候。并上报会审。经过会审认为:吴谏累犯窃盗罪只为“糊口之计”,“遂陷杀身之祸”,其犯“虽为可恶”,“原情终亦可矜”。于是上报皇帝批准予以减等处罚。 ☚ 张天祥牵连案 谈璧谋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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