吨税
按船舶吨位所征的一种关税。由船钞演变而来。鸦片战争前,清政府所征的关税, 分货税和船钞两种。船钞的税率, 系按船的大小分等级征收。一等船, 长七丈四、五尺,阔二丈三、四尺,征税银1 400两。二等船, 长七丈余, 阔二丈一、二尺,征银1100两。三等船, 长六丈余, 阔二丈余, 征银600两。鸦片战争后,在外国侵略者的逼迫下, 把船钞改为按吨课税。《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规定:“凡英国进口商船, 应查照船牌开明可载若干, 定输税之多寡, 计每吨输银五钱。所有纳钞旧例及出口、进口日月规各项费用, 均行停止。”《中英虎门条约》又规定: 小船不足一百五十吨者按吨纳钞一钱。比战前的船钞减少了很多。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签订的《中英天津条约》里, 把一百五十吨以上的船舶减为每吨纳钞四钱。同时, 外国侵略者强制清政府将按吨征收的船钞,指定用于助航设备,为外国商人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提供航运上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