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计划”和“五年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目前是中国政府对国民经济发展进行规划的一个重要手段,主要是对全国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做出规划,其目的是制定和调整国民经济的发展阶段性目标和方向。 1953年,中国开始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为“一五计划”,当时这种计划对国民经济有著指令性作用;自2006年起,中国将“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这种规划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也变为指导性的。除了1949年到1952年底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1963年至1965年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外,从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中国已经编制出了十一个“五年计划”和“五年规划”。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 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年 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年 第四个五年计划:1971~1975年 第五个五年计划:1976~1980年 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年 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年 第八个五年计划:1991~1995年 第九个五年计划:1996~2000年 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2005年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