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户❶魏晋南北朝时期封建政府依附民。亦称“吏家”、 “吏民”。有单独的户籍,或在户籍上注明其吏的身分。由过去供封建政府奔走服役的吏、土家、屯田客、官奴婢或被征发的民户转化而成。他们世代承袭,供官府驱使,故亦称世吏。身分地位低下,服饰受到限制,不得为官。史籍中往往把他们称作“厮吏”或“吏僮”、 “僮吏”等。往往自七八岁至八十余岁均得服役。从东晋起,他们是官吏禄田上的主要劳动者,承受极重的剥削,封建政府还把部分吏赏赐给官吏个人役使,代替官吏部分俸禄,称“国秧吏力”。只有在解除“吏名”后才能获得编户齐民的地位。参见“大田武吏”。 ❷宋代担任州县吏职的人户亦称吏户。身分地位同平民,法律上虽无特权,但多能倚权仗势,为非作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