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名田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名田私人以功劳与名份获得赏赐而占有土地,是封建土地私有制的最初形态。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确立了“名田制”,官府对有军功和事功者赏赐田宅及庶子“以名占田”。汉土地兼并日趋严重,董仲舒提出了“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的建议,未被朝廷采纳。直到哀帝时,才规定诸侯王、公主、列侯以及吏民的“名田”不得超过三千亩,占有奴婢数在二百以内。这是封建王朝第一次发布的限田令。但在权贵的阻挠下,不过是一纸具文。两汉由于名田制迅速发展引起地主土地私有制恶性膨胀,使得地主阶级中世族特权地主阶层与世族平民地主阶层的差别更加明显。 名田 名田汉代限田制度下的私有土地登记制度。《汉书·食货志》云:“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即令土地占有者按限田规定登记土地占有数量,将超限土地收归国有,由国家租给无地农民耕种。经过登记的土地,实事上在法律上取得土地私有权。 ☚ 限田 王田 ☛ 名田 名田指私人占田。一说把土地归于自己的名下, 因此应读作“田名”。《汉书·食货志》: “限民名田, 以澹不足”。颜师古注: “名田, 占田也” 。汉时除户口登记外,田地也须履行登记手续, 以便决定土地归在谁的名下, 即所谓名田。目的是保证国家的田赋收入。名田手续事实上也使土地私有合法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贵族、官僚、商人、地主竞相占田,凭借政治特权和经济实力,侵吞小农土地和国家公田,因而有西汉末年的限民名田之政策。 ☚ 限田 假民公田 ☛ 名田 名田中国西汉时期实行的对土地占有放任自流的政策。所谓名田,即以名占田。汉初,在长期战乱之后,所余户口不到3/10,原有地权关系大部分消失。汉高祖五年 (公元前202年)《罢兵赐复诏》中指出: 战乱中逃往山泽的人,只要回到乡里,成为汉政府编户,就可以恢复旧日的土地占有和爵级。编户必须向政府提供租税、徭役和兵役。名田制度使拥有小块耕地的农民增加,有利于经济的恢复。 ☚ 王莽改制 假民公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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