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同判大宗正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同判大宗正事 同判大宗正事官名。金国置。大宗正府佐贰官。《金史·百官志一》: “大宗正府: 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避睿宗讳,改为大睦亲府。判大宗正事1员,从一品,以皇族中属亲者充,掌敦睦纠率属钦奉王命,泰和六年改为判大睦亲事。同判大宗正事1员,从二品,泰和六年改为同判大睦亲事。同签大宗正事1员,正三品,宗室充,泰和六年改同签大睦亲事。” ☚ 同掌宿卫事 同判大睦亲事 ☛ 同判大宗正事官名。金置,为大宗正府的副长官,秩从二品,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改为同判大睦亲事。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