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骨葬
民间葬俗之一。死人埋多年以后,把其骨骸捡起,再和其他死之人的骨头合埋葬在一起。《太平寰宇记》 一六六卷的《贵州·风俗》条记载:诸夷率同一姓。……居止接近,葬同一坟,谓之合骨”。合葬还有几种形式:广西平果县凤梧乡红岩山一带将多人尸骸放于同 一棺内;广西西部一带以族为单位把死者骸骨装入金坛中;有的在岩洞里放上几百副棺材。
壮族先民乌浒人葬俗。流行于古贵州(治今广西贵县)。据《太平寰宇记》卷166载:贵州连山数百里,有俚人,皆为乌浒之夷,“诸夷率同一姓,……居止接近,葬同一坟,谓之合骨,非有戚属,大墓至百余棺,凡合骨者则去婚(不准通婚),异穴则聘(允许互相通婚)。女既嫁,便缺去前一齿。”今邕宁、贵县一带壮族,仍盛行家族公墓,一处公墓埋葬数十至百余棺,或为古时“合骨”葬制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