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hé tóng fǎдоговóрное(контр кте)合同法调整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过程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和。合同,又称契约。通常指当事人之间为确定彼此在经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依法订立的协议。在历史上,合同是适应私有制和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以及经济流转关系的错综复杂化,各国的合同法律也日益健全和完善。合同社会关系主要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合同当事人与合同仲裁机关之间、与司法机关之间等。合同法一般是通过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原则、条件、方式、结果及责任等进行规范,以调整上述各方面的关系,使之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秩序的稳定。建国以来,我国陆续颁布了一些有关合同法律、法规,如机关、合营企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契约暂行办法、关于工矿产品订货合同基本条款的暂行规定、建筑安装合同试行条例等。尤其是198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构成部分,它对合同原则、各类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变更和解除、违反合同的责任、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以及国家对合同的管理等问题,都进行了规定。根据经济合同法制定的有关经济合同仲裁、财产保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工矿产品购销、农副产品购销、加工承揽、借款等合同条例,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以及技术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等,也是我国合同法的构成部分。 合同法Contract Law合同是二人或多人之间为了某种特定目的而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同的构成形式大体一致。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某物或服务,或提出某种行为限制;若提议被接受,合同原则上有效。最常见的合同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服务合同。合同是承担义务的许诺。如果有效合同的一方不履行诺言,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强迫违约方履行义务,或要求赔偿损失。但这种损失必须与不执行承诺直接有关。此外,法庭所判决的赔偿额只相当于执行协议可能得到的利益。魁北克民法和加拿大普通法规定:依法订立的合同应陈述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订立合同。对绝对合同自由的唯一限制是一些立法约束。魁北克限制合同的民法规定主要源于法国民法。其他省限制合同的规定则以英国普通法的判例为依据。尽管加拿大的两种主要法律体系不尽相同,但有关合同的法律则很相似。 合同法 合同法law of contract当代各国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有关当事人如何签订合同,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什么情况下可以修改和解除合同,当事人应如何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违约责任,以及受害方如何获得法律救济等问题的法律总称。在大陆法系国家,没有一个独立、完整、自成体系“合同法”,所有有关合同的规定都包括在民法典、商法典和各种单行法中。在英美法国家中,合同法基本上是判例法,既没有法典,也没有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只在个别问题上,有少数制定法。制定单行合同法,如中国的经济合同法。 合同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❶合同建立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❷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的一致。 ❸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 ❹合同是合法的行为,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通常分为两个阶段: ❶要约。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就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向另一方提出建议的意思表示。 ❷承诺。指要约的相对人即受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对要约完全接受的意思表示。 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当事人用以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各项条件或条款。根据其对于合同成立的效力,可分为主要条款和普通条款。 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公证合同;鉴证合同(鉴证是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依法所作的证明);审批的合同。 合同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和要物合同;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 公司法 国际商法 ☛ 合同法 合同法Contract Law调整由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所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作为法律规范的合同法,其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违反合同的责任、合同纠纷的解决、合同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理论将合同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称为合同债;因此,往往将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与侵权行为法,不当得利及无因管理等法律规范合并在一起,作为民法典的一部分,称为债法。如法国民法典,将合同法规范安排在法典的第三编,即“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中。德国民法典则在第一编总则的法律行为的第三节中,对有关合同的共同命题加以原则规定,而在第二编的债务关系法中对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集中进行规定。瑞士最初是将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单独作为一个法典公布,称为瑞士债务法典,1911年将包括合同法在内的《债务法》编为民法典的第五编。英美法系的法律理论中,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独自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称为合同法;但这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并不是一个法典,或者法典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是由为数众多的判例法和一些制定法组成的汇编。美国在19世纪末设立统一州全国委员会制定统一买卖法律。该委员会在50年代制成的统一商法典,实际上是一部合同法,主要是商业买卖合同及有关的法律规范。我国的合同法律规范除在1987年颁行的《民法通则》第5章第2节债权中作了原则性规定外,《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及其他单行的合同法规和条例均应包括在我国合同法的概念之中。合同法与财产法的另一组成部分物权法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合同法调整的是动态的财产关系,依合同产生的权利是债权,法律理论称之为相对权,对人权;而物权法调整的是静态的财产关系,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对事权。(2)合同法并不直接规定合同的内容,而是听任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各国虽规定了一些典型的合同形式,但法律仍允许当事人在实践中创造新的合同形式。而物权法则详细地规定了一切物权形式,并且对各种物权的内容均有明确规定。(3)根据合同法,合同所生债权不具有永久的效力。合同所产生的债权超过一定的期限,或者权利消灭,或者转变为自然债,不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不能要求强制履行或赔偿;而物权的存续,法律在原则上不作限制。只要所有人无消灭或出卖其所有物的意思,所有物未因意外事故而消灭,则其权利永久存续。(4)合同法允许就同样内容签订两个以上的合同;而物权法不允许在同一物上同时并存两个所有权。 ☚ 垄断组织 合同 ☛ 合同法 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等问题。 ☚ 合同的特征 合同法的特征 ☛ 合同法law of contract
合同法contract la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