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详细地规定了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工程师的权限以及支付条件等与履约有关的重要内容。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就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条件通常分为共同(一般)条件(General Conditions)和专 用 (特 殊) 条 件 (Conditions for Particular Applications)两部分。共同条件适用于一般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条款,可被原封不动地编入合同。专用(特殊)条件是针对具体工程需要而订立的条款。目前,国际上已形成了几种标准的合同条件,使用范围较广的是由“国际顾问工程师联合会”(F. I. D. I. C)编制的“土木建筑工程(国际通用)合同条件”。此外,发包项目较多的国家也制订了本国的标准合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