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各省谘议局章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各省谘议局章程清光绪三十四年六月(1908年6月)清政府颁布。共十二章六十二条。宣称谘议局宗旨是“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规定各省议员数额、选举办法及被选者资格,须科举出身,或中学毕业,资本不动产在五千元以上者,方有被选资格;各省谘议局设议长一人,副议长二人。规定各项议案必经本省督抚认可方可实行。谘议局举动如被认为有“轻蔑朝廷”的,督抚有权“奏请解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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