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司法官培训中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司法官培训中心 司法官培训中心对拟进入司法官团担任司法官的人员进行培训的机构。创设于1994年,进入澳门法院司法官团和检察司法官团的编制之前,必须通过澳门司法官培训中心举办的培训。投考人除具备担任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条件外,尚需具备澳门大学法律学士学位或者经澳葡政府认可的其他法律学士学位;公认具有公民品德;在澳门地区居住3年以上;懂葡文及中文。录取人数由总督根据澳门司法委员会的建议决定。投考人被录取后,以实习员身份接受为期18个月的实习和培训。实习和培训成绩不合格者即被剔除,合格者则按成绩排名填补现存或者两年内出现的司法官空缺。实习员的薪俸,相当于任职不满3年的法官薪俸的85%。 ☚ 司法参事 司法援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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