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存款货币机构存款准备金存款货币机构为应付客户提取存款保留在“中央银行” 的现金准备。依照台湾 “银行法”和“中央银行法” 的规定,存款货币机构应该根据当月每日收存的新台币支票存款(保付支票、旅行支票)、活期存款、储蓄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储户以新台币结算的外币定期存款的余额,提取存款准备金。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充当存款准备金的项目包括: 库存现金、存入 “中央银行” 准备金账户的存款、存入台湾银行经 “中央银行”认可的同业账户存款、拨存金融资讯中心基金专户的存款以及 “中央银行” 委托各地台湾银行分行、台湾省合作金库支库管理的准备金账户存款。 台湾存款货币机构存款准备金 台湾存款货币机构存款准备金Taiwan reserves of depositstaking banks存款货币机构为应付客户提取存款保留在“中央银行”的现金准备。依照台湾“银行法”和“中央银行法”的规定,存款货币机构应该根据当月每日收存的新台币支票存款(保付支票、旅行支票)、活期存款、储蓄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储户以新台币结算的外币定期存款的余额,提取存款准备金。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充当存款准备金的项目包括:库存现金、存入“中央银行”准备金账户的存款、存入台湾银行经“中央银行”认可的同业账户存款、拨存金融资讯中心基金专户的存款以及“中央银行”委托各地台湾银行分行、台湾省合作金库支库管理的准备金账户存款。 ☚ 台湾准货币或货币性存款 央甲户、央乙户 ☛ 00012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