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反坐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反坐中国古代处治诬告者的刑律。凡诬告他人有罪,告人者要按其所诬告的罪受到惩罚,或加等罚之,即反坐。自秦汉以来即有。《唐律疏议》二三:“诸诬告人者,各反坐。”明清刑律对诬告反坐还定有加等之法。 反坐因诬告别人而被治罪。《唐律疏义·斗讼》:“诸诬告人者,各~。” 获罪 获罪坐罪 负罪 负累 负谴 负舋 贻戾 贻咎 贻殃 致罪 另见:受罪 免罪 ☚ 受牵连而遭祸 遭殃 ☛ 反坐fǎn zuò因诬告别人而被治罪。《唐律疏义·斗讼》:“诸诬告人者,各~~。” 反坐中国古代法律用语。因诬告他人犯罪而得之坐。坐,即定罪。中国古代法律对诬告的一般处罚原则是,所诬何罪,反坐何罪。例如诬告杀人,即按杀人罪反坐。《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诬告人者各反坐。称反坐者,止坐其罪,所谓止坐其罪,毕竟不同真犯。例如甲诬告乙谋杀尊长,既是反坐,就按谋杀尊长科刑,但谋杀尊长应判斩刑。甲非谋杀尊长真犯,而是虚犯,按 “死者止绞而已”,甲反坐只科绞刑。但又有例外情形。官吏犯罪除名者比徒三年,免官者比徒二年,免所居官者比徒一年。如果诬告九品以上的官吏犯贪赃罪,例如告五品以上官在监管范围内盗绢一匹,如确是事实,应杖八十,除名; 若是诬告,对诬告人就不是止得杖罪,按被诬人五品官除名比徒三年规定,反坐就应是徒刑三年。明清律诬告反坐还有加等办法。 反坐 反坐刑事诉讼名辞。以某罪告人,人无其罪,告者以所告罪论,称反坐。《资治通鉴·汉纪》: “河南尹李膺表按 (羊元群) 其罪; 元群行赂宦官,膺竟反坐。” 胡三省注: “反坐,按其罪而不得行,反自坐罪。” ☚ 番异 反杀 ☛ 反坐又称“诬告反坐”。即诬告他人犯罪的人以其所诬告的罪承担罪责。例如,诬告强奸,即按强奸罪反坐。秦律已有此规定,但区分故意和错告(端为诬人,不端为告不实)。《唐律斗讼》规定诬告人者各反坐。称反坐者止坐其罪,但因毕竟不同于真犯,按罪应坐死,也止绞而不斩。诬告尊亲属、官吏、奴告主及其亲属均罚。明清律诬告反坐还有加等办法。 反坐把对被诬告人的罪名、刑罚加在诬告人身上。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