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
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的内容包括:
❶审核申请人送交的《包装使用鉴定申请单》、《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检验厂检验结果单》和《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证书》等。
❷包装所装危险货物品种、规格是否与申请人所交单据的项目一致。
❸危险货物包装方法是否符合《国际海运危规》的规定。
❹灌装危险货物时不得撒漏在内、外包装之间。
❺液体危险货物灌装至包装总容积的98%以下。
❻采用液体保护危险货物时,该液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❼用充灌惰性气体保护危险货物时,该惰性气体是否符合要求。目前使用鉴定的项目包括:
❶袋类包装鉴定;
❷箱类包装鉴定;
❸桶类包装鉴定;
❹化学相容性鉴定;
❺包装件外观鉴定等。经鉴定合格后出具《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