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领地IndianTerritory在美国历史上,印第安人领地有时泛指全部印第安人土地,但多半特指根据合众国和5个文明部落于1834年达成的协议划分给他们的领地。这5个部落是彻罗基族、克里克族、塞米诺尔族、巧克陶族和奇卡索族。后来其他部落也划分了领地。印第安人领地的西部被定居以后。东部则组成俄克拉何马准州。其他部落也在此定居。1889年,其未定居部分也向移民开放。1893年,道斯委员会被授权将该领地的印第安土地所有权从部落所有转为个人所有,俄克拉何马州于1907年被接纳入联邦。 印第安人领地Indian Territory联邦政府拨予5个印第安人部落居住的土地。大体相当于现在的俄克拉何马州。十九世纪初,联邦政府划出这片土地作为五大文明部落(克里克人、塞米诺尔人、奇克索人、查克托人和切罗基人)的居住地。1866年5个部落被迫将领地西部售予政府供其他印第安人部落居住,1899年向白人开放,次年建立“俄克拉何马领地”。其余土地称“印第安人领地”。居民约7.5万人,土地公有,每一部落均有自己的行政机构。1907年上述两领地合并,组成俄克拉何马州。印第安人领地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