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尉寺卿 ☚ 卫司马 卫尉寺丞 ☛ 卫尉寺卿官名。隋唐时卫尉寺长官,专掌武器、仪仗、帐幕等军事物资之保管与供应。明废。 卫尉寺卿官名。秦汉有卫尉,至南朝梁陈与北魏始称卫尉卿,北齐称卫尉寺卿,为卫尉寺的长官,隋唐至宋沿置。参见“卫尉寺”。 卫尉寺卿寄禄官名、职事官名。
职源与沿革东汉已有卫尉卿之称(《后汉书·百官志》上)。卫尉寺卿之称始于北齐(《隋书·百官志》中)。北宋沿置。南宋建炎三年四月后罢置(《长编》卷96癸卯、《要录》卷22庚申)。
职掌❶宋前期无职事,为文臣寄禄官,元丰新制,易卫尉卿阶为中散大夫(《邵氏闻见录》卷1《寄禄新格》)。 ❷元丰新制正名,为卫尉寺长官,领本寺职事。诸如内外作坊输送兵器,则先核对名数、审验优劣,以归藏于武库;不符合规格者,给予处罚;保藏于诸军器库的军械甲胄,按时曝晒或风凉,登记帐籍、妥善封存;如须进御及颁发给诸军,则按帐簿点检给之。并每委派官检视,年终上计帐于兵部。至于仪卫所须备办仪物及张设帷幄、帐幕、陈卤簿仪仗等等,都得领导,如遇大礼、朝宴,并得与少卿昼夜巡按,监察有无不如仪式者。若发现所供幕帟、地毯等破旧,即移送少府监、军器监修换(《宋会要·职官》22之1)。
品位❶宋初因唐制,唐为从三品(《六典》卷16《卫尉寺》)。 ❷元丰改制后从四品(《分纪》卷19《卫尉·卿》)。卫尉卿在九寺卿中,居于太常、宗正、光禄寺卿之后,居于太仆寺卿之前(《宋史·职官志》8《元丰以后合班之制》)。
编制元丰新制定员一人(《宋会要·职官》22之1)。
简称与别名❶卫尉卿。《长编》卷96癸卯:“以卫尉卿填从吉为光禄卿致仕。”《愧郯录》卷6《寺监簿职守》:“卫尉寺卿、主簿二员。” ❷暖卿。因其掌管供设帐具、帷幕等避风设备而有此谚称。《宋人轶事汇编》卷20《故事》:“世传京师谓光禄为‘饱卿’、卫尉为‘暖卿’……。暖卿谓其管仪鸾(司)供帐之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