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南斯拉夫行政机构系统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南斯拉夫行政机构系统

南斯拉夫行政机构系统

是指前南斯拉夫各级议会的执行委员会 (即政府),它共分为三个层次: 联邦议会执行委员会; 共和国和自治省议会执行委员会; 区议会执行委员会。根据前南斯拉夫宪法规定,各级执行委员会之间是合作协商关系,而不是上下级的关系。联邦执行委员会由联邦议会选举产生,向联邦议会负责,联邦执行委员会只能贯彻执行联邦议会规定的政策、法律、条令和其他规定,指导和协调国家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事务,联邦执委会当选后两年,向联邦议会各院作工作报告,联邦议会可以提出对联邦执委员的信任问题。联邦执委会还受着国家集体元首作用的联邦主席团的监督和制约,主席团有权要求联邦执委会采取措施来实施联邦议会的法律和其他政策,可以召集联邦执委会会议以及主席团与执委会的联席会议,并有权要联邦执委会暂缓某些条例的实施,把有争议的问题提交联邦议会作出决定,主席团还可以向联邦议会提出对联邦执委会的信任问题。联邦执委会下设有联邦部及其他联邦机关和组织来掌管各方面的行政事务。联邦执委会的成员包括: 主席、副主席、委员、联邦各部部长,以及其他联邦机关和组织的领导人。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均为4年,最多只能连任两届。联邦执行委员会如认为自己不能执行已确定的政策和联邦议会通过的法令,或认为如果联邦议会不通过自己提出的建议就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联邦执委会可以向联邦议会提出集体辞职。共和国和自治省议会执委会及区议会的执委会的产生、构成及与议会的关系等情况与联邦执委会类似。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构系统   日本行政机构系统 ☛
00001331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2 17: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