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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Union of Regional Cooperationfor South Asia

南亚7国之间的区域合作组织。1983年8月,南亚7国在新德里举行会议,通过了《南亚区域合作宣言》和《区域合作联合行动纲领》。1985年12月,7国在达卡签署《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正式成立南亚区域合作联盟。联盟的宗旨是:改善本地区人民的福利,提高其生活水平;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促进和加强集体自力更生,增进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成员国在经济、社会、福利、文化和科技等领域的协作与互助;加强同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宪章》规定南亚区域合作是在尊重主权平等、领土完整、政治独立、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进行的,仅作为双边和多边合作的补充,而不是取而代之,也不与成员国承担的双边和多边义务相抵触。组织机构有成员国首脑会议、部长理事会、常设委员会、常设秘书处等。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南亚次大陆区域合作组织。1985年12月成立。成员国有孟加拉国、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尼泊尔、不丹和马尔代夫。旨在促进各成员国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领域内的合作,增加这一地区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组织机构:首脑会议、部长理事会(外长组成)、常设委员会(外交秘书组成),另设各种专门技术委员会。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outh Asian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SAARC

南亚地区国家区域性国际组织,1985年12月正式成立。成员:孟加拉国、印度、巴基斯坦、尼泊尔、斯里兰卡、不丹、马尔代夫。宗旨是:改善本地区人民的福利,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并加强自力更生;促进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了解,以及在经济、社会、福利、文化和科技领域的协作和互助;加强同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合作。组织机构;成员国首脑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部长理事会由各国外交部长组成,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常设委员会由各国外交秘书组成。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outh Asian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SAARC)

南亚国家区域性合作组织。孟加拉国、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尼泊尔、不丹和马尔代夫7国于1985年12月在孟加拉国达卡建立。该组织宗旨是改善和提高本地区人民的福利和生活水平,促进成员国的协作和互助,促进本地区经济增长,加强同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区域的合作。联盟首脑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其他组织机构有部长理事会、常设理事会、书记处等。总部设在尼泊尔的加德满都。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outh Asian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SAARC

南亚地区政府间经济组织。1985年12月成立。成员国有孟加拉、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尼泊尔、不丹7国。南亚地区人口近10亿,是世界最贫困的地区之一。70年代起南亚国家酝酿区域合作,在孟加拉国总理齐亚·拉赫曼积极倡议下,1985年12月于孟加拉国首都达卡通过《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宣告南盟成立。其宗旨是改善人民福利,提高生活水平,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文化发展,促进成员国在经济、文化和科技领域的协作,并加强同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与地区的合作。南盟现属初创阶段,合作项目大多为举办学术讨论与短期训练班之类,尚未进入工业与贸易领域。南盟的最高领导机构是成员国首脑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决定重要政策与原则问题。此外,有成员国外交部长组成的理事会、外交秘书组成的常设委员会和由专家组成的技术委员会。总部设在孟加拉国的达卡。

☚ 海湾合作委员会“统一经济协议”   阿富汗民主共和国 ☛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成立于1985年12月8日。成员国有: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尼泊尔、不丹、马尔代夫。宗旨: 改善本地区人民的福利,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并加强自力更生; 促进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了解,以及在经济、社会、福利、文化和科技领域的协作与互助; 加强同世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联系与合作。组织机构:成员国首脑会议,每年开会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由各成员国外长组成部长理事会,每年开会至少两次;由成员国外务秘书组成常设委员会。

☚ 南太平洋委员会   东南亚国家联盟 ☛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outh Asian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SAARC

南亚地区国家的经济合作组织。1980年5月,孟加拉国总统齐亚·拉赫曼首先提出南亚区域合作倡议。1985年12月8日,孟加拉国、印度、巴基斯坦、尼泊尔、斯里兰卡、不丹和马尔代夫7国首脑在达卡通过了《达卡宣言》,并签署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联盟正式成立。总部(常设秘书处)设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Kathmamdu)。联盟宗旨为:促进成员国间经济、社会、文化和科技领域的广泛合作。合作的原则为:尊重主权平等、领土完整、政治独立、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首脑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一次,轮流在各成员国召开,必要时可随时召开。部长理事会由各成员国外交部长组成,每年至少开会两次。常设委员会由各成员国外交秘书组成。常设秘书处为日常办事机构。1986年4月,成员国外长会议在伊斯兰堡举行,主要协调7国在世界经济问题上的立场,在全球谈判中共同维护南亚国家的利益。1987年11月在加德满都举行第三次首脑会议,通过的《加德满都宣言》指出,联盟将继续坚持联合国宪章与不结盟运动的原则,加强合作,促进南亚地区的和平、稳定、团结与进步。会议还签署了关于建立南亚粮食储备的决议,自成员国筹集20万吨粮食,专为本地区国家解决遇自然灾害时的紧急需要。1988年12月,在伊斯兰堡举行第四次首脑会议通过《伊斯兰堡宣言》,决定在农业、科技、灌溉、旅游等11个方面加强合作。1990年11月21—23日在马尔代夫首都马累举行第5次首脑会议,会议决定设立联盟基金,并在自然灾害的防治方面达成一些协议。

☚ 东南亚国家联盟   经济合作组织 ☛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South Asian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 (SAARC)(1985年12月8日成立。成员: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尼泊尔、马尔代夫、不丹7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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