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作坊职局名。并在开封兴国坊。先后隶三司、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司(《宋史·兵志》3《厢军·建隆以后之制》)。
职掌掌制造兵器及军用什物(《长编》卷24癸酉)。
编制官额有监官。南作坊兵校及匠三千七百四十一人,北作坊兵校及匠四千一百九十人。总五十一作(《宋会要·方域》3之51)。
简称❶作坊。《长编》卷91天禧二年三月庚戌:“诏诸班直、诸军妻坐奸者决讫,即放,不须隶作坊针工,其见役者百五十七人皆释之。”《宋会要·方域》3之51:“太祖开宝九年九月诏分作坊为南、北作坊。” ❷南坊、北坊。《宋会要·方域》3之51:“旧名南北作坊,并在兴国坊。南坊兵校及匠三千七百四十一人,北〔坊〕兵校及匠四千一百九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