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单独继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单独继承единонасиедие根据俄国沙皇彼得一世(1682—1725年) 1714年3月23日颁布的“单独继承法”确立的继承制度。其中规定,贵族只能将其不动产传给一个儿子,其余子女只能继承动产,如金钱、衣物等。没有儿子时,不动产归未嫁女儿中的一个。没有子女时,可把不动产传给本家族中的一人。该继承制度的实行,是为了使不动产土地不致分割而永远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以巩固贵族土地所有制,扩大国库收入,改善国家的财政状况。同时也可保证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和陆海军文武官员的来源,因为未分得不动产的贵族子弟只能靠在国家机关中供职和在军队中服役领取薪俸生活。此法令颁布后引起贵族的不满,后在1731年3月17日废除。 单独继承 单独继承又称独占继承。一个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 ☚ 单一继承 生前继承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