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十八惨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十八惨案 十八惨案1846年10月8日发生在澳门的一起澳葡当局镇压中国人民反抗的惨案。是年4月,新任澳门总督亚玛勒(Jose RodriguesCoelho do Amaral)到任。为解决财政收入问题,亚玛勒于5月30日宣布对澳门居民征收地租、人头税和不动产税,要求中国人与其他外国人一律缴纳,实际上是强行把葡萄牙人的统治权力扩大到中国居民的头上。接着,他又下令所有停泊于澳门的中国船只都要向澳门理船厅登记,每月纳税1元,违抗者一律拘留。其恶劣行径引起中国居民的强烈反对。10月8日,中国船民发动武装反抗,1500多人向澳葡市政厅发动攻击。亚玛勒出动野战炮,双方激战数小时,中国船民败退。船民们上船后,葡兵继续向他们开枪,大炮台和葡国兵船也开炮,致使20艘帆船起火沉没,大批船民惨遭杀害。中国商民闻讯后,相率罢市,停止供应葡人食物,亚玛勒命令,各店铺如在24小时内不恢复营业,将用炮火夷平整个市场区,中国商民的罢市行动被迫终止。事后,香山县官员入澳调查这一事件,最终却不了了之。 ☚ 澳门自由港 萨默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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