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乌苏县
新疆北部重镇——乌苏县,原称库文喀喇乌苏,蒙古语意为“有雪的地方的一条黑水”。汉代属乌孙国地和匈奴西境,隋朝属西突厥,唐属西域都护府,元为回鹘地,明和清初属卫拉特蒙古游牧地。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始在此设官驻防,光绪十二年(1886年)置库尔喀喇直隶抚民厅,隶于迪化道。民国2年(1913)改称乌苏县,隶于塔城专区。全县总面积13 729平方公里。县政府驻地乌苏镇北距塔城市340公里,东距乌鲁木齐市268公里。
辖5镇、12乡、8个农牧林场、164个行政村。辖区内有兵团农七师所属的6个团场及自治区、自治州、塔城地区驻县单位共20多个。1995年全县总人口18.93万人,有汉、维吾尔、哈萨克、回、蒙古等22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6.97万人,占总人口的36.8%;农村人口12.22万人,占64.6%;农村劳动力4.67万人。
全县有可耕地10.67万公顷,已耕地4.2万公顷,农村人均耕地5.16亩;草场88.4万公顷;天然林35.5万公顷,木材蓄积量268.2万立方米,地跨乌苏、精河两县总面积17.8万公顷的全国最大次生林保护区——甘家湖白梭梭自然保护区,在乌苏县境内面积为15万多公顷。水域和苇地2.17万公顷。水资源主要有源于天山的奎屯河、古尔图河、四棵树河等大小17条河流,地表水年径流量16.1亿立方米,可利用水量6.2亿立方米,水能蕴藏量26.7万千瓦;地下水动储量5.08亿立方米,可开采量3.37亿立方米。
境内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石油、沙金、石灰石、铁、铜等。野生动物主要有雪豹、马鹿、熊、黄羊、雪鸡、旱獭等。野生药材有雪莲、甘草、贝母、党参、大芸、板兰根等。
旅游资源中主要有始建于清代的喇嘛庙、回族清真寺等古迹;自然景观著名的有距县城45公里天山之中集观光避暑医疗于一体的南山温泉。
乌苏县是新疆县域经济发达县和财政自给县之一。1993年进入新疆农村经济综合实力前15名县(市)的行列;1994年进入新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前10名县的行列。199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4.98亿元,工业总产值2.9亿元,农业总产值3.27亿元,财政收入3 808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57亿元,乡镇企业总收入4.01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 247元。
乌苏县是新疆重要的农牧业生产大县之一,已先后建成自治区商品粮、优质棉、细毛羊改良、绒山羊繁育、商品牛、商品猪等8个农业商品生产基地。1994年棉花总产量进入全国百强县的行列,排列全国第56位。1995年粮食播种面积2.03万公顷,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36万公顷;粮食总产12.4万吨,平均亩产408.2公斤,是新疆粮食高产县之一,人均粮食产量670.8公斤;棉花总产2.07万吨,平均亩产81公斤,人均棉花产量111.7公斤;油料总产8 100吨,平均亩产140.3公斤,人均油料产量43.6公斤。牲畜存栏54.37万头,人均标准畜4.2头,产肉5 100吨,产毛1 007吨。
乌苏县1995年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44%。乌苏啤酒厂进入全国啤酒厂家经济效益百强的行列,乌苏四棵树煤矿年产50多万吨,为自治区目前最大的地方国有煤矿。
基础设施有水库5座,库容980万立方米,灌溉渠道3 975公里,机电井202眼,有效灌溉面积3.7万公顷。实现了农田林网化,进入全国绿化先进县行列。电力与全疆大电网并网,农村年用电量1 693万千瓦小时。拥有农牧机械总动力12.2万千瓦。乌苏县是新疆北部重要交通枢纽之一,312国道从东西、217国道从南北交错穿越县境,农牧区实现了村村通公路通汽车,还有兰新铁路西段横贯县境东西,并设有7个客货站。有6 000门程控电话。
1993年被命名为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双模范县”,1994年被命名为新疆第一批精神文明先进县,并成为新疆首批13个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