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 官 称 | 品秩 | 职 掌 | 明 说 |
地 方 官 | 京 师 | 建康令 秣陵令 | | 分掌京县之政 | 大明二年(公元458)年二县 各置都官从事一人。建康又有 狱丞。其余属吏如诸县。 |
州 | 刺史 别驾从事史 治中从事史 主簿 西曹书佐 祭酒从事史 议曹从事史 部郡从事史 | 五品 | 主一州之致 主吏及选举事 主众曹文书 掌同别驾从事史 分掌诸曹兵、贼、仓、 户、水、铠之属 参议郡事 部领郡国 | 自主簿以下,置人多少各随 州之大小,事之繁简,无定 制。广州、徐州有月令从事。 |
郡 | 郡 守 (王国为 内史) | 五品 | 主一郡之政 | 晋咸康七年(公元341)年省 郡丞,宋太祖复置。郡官略如 公府,无东西曹,有功曹史 (主选举),五官掾(主诸曹 事),部县有都邮,门亭长,又 有主记史(催督期会)。 |
县 | 令(长) (侯国为 相) | 七品 | 掌一县之政 | 县大者为令,小者为长,侯 国为相。尉大县二人,小县一 人,大县又有部都尉,市令。其 余诸曹,略同郡职,以五官为廷 掾,后则无复丞,唯建康有狱丞。 |
乡 | 乡佐 三老 有秩 啬夫 游徼 | | 主赋税 掌教化 与乡佐同主赋税 主争讼 主奸非 | 乡以下五家为伍,伍长主 之;二伍为什,什长主之;十 什为里,里魁主之。又县中每 隔十里设一亭,主治安。 |
防 边 诸 官 | 西戎校尉 | | 主护少数民族 | 治汉中。 |
南蛮校尉 | | 同上 | 治江陵。 |
宁蛮校尉 | | 同上 | 治襄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