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北魏流民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北魏流民 北魏流民北魏的前身是代国,始建于公元315年,于376年被前秦灭。前秦瓦解后,拓跋珪于386年复国建立了北魏。北魏前期保留了较多的奴隶制残余,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交织在一起,落后的“宗主督护制”和纵富督贫、避强欺弱的“九品混通制”,使百姓遭受着残酷的剥削和奴役,加上官吏的搜括、商人高利贷的逼迫,人民大量逃亡。他们有的沦为苞荫户、有的卖身为奴、有的参加了反抗斗争的行列。农民暴动几乎连年不断,迫使北魏统治者不得不采取招抚、检括、绳之以律等措施,以图解决严重的流民问题。如太延元年(435年)下诏“……自今以后,亡匿避难,羁旅他乡,皆当还旧居,不问前罪” ( 《魏书·世祖纪》)。延兴二年(472年) 九月 “……诏以州镇十一水,丐 (免除) 民田租,开仓赈恤。又招流逆之民,皆令还本,违者配徙边镇……”(《魏书·高祖纪》)。另外,延兴三年(473年)九月,“诏遣使者十人,循行州、郡,检括户口。其有仍隐不出者,州、郡、县、户主并论如律” (载自《魏书·高祖纪》)。以上流民众多,社会动乱的形势,迫使冯太后和孝文帝不得不改弦更张,实行改革。到了北魏后期,统治者更加贪残,政治日趋腐败,无止境的兵役、徭役、沉重的赋税,同水旱饥馑一起袭击农村,使均田秩序遭到破坏,百姓又大量逃亡,有的逃亡山泽、有的重作荫户、有的沦为奴婢、有的绝户沙门,正如史籍所载: 当时“民不堪命,动至流离”(《魏书·高崇附子谦之传》),“竞弃本出,飘藏他土,或诡名托养,散在人间;或亡命山薮,渔猎为命;或投仗疆家,寄命衣食”(《魏书·孙绍传》),百姓们“随逐浮游,南北东西,卜居莫定……不可胜数”(见《魏书·孙绍传》),更有绝户为沙门者“比屋而是”(《魏书·李孝伯附孙玚传》)。众多的流民,在走投无路之时,纷纷铤而走险,反抗斗争不断生。如公元528年六月,有十余万户流民在青州北海举行了武装起义。最后,流民斗争逐步汇入北魏末年各族人民大起义的洪流。 ☚ 庚戌土断 隋大索貌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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