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机械总能力
用于工业生产过程的动力机械能力的总和。反映工业动力设备的占用规模和装备程度。根据工业动力设备主要部分的原动机,发电机、电动机、电气器械等动力机械设备能力计算。全部工业动力机械总能力是各工业企业动力机械总能力的总和。工业企业动力机械总能力根据不重复不遗漏的原则计算。企业动力产生、转化和消费的一般结构如下图:

上图表明,企业原动机的能力一部分直接用于工作机和厂内运输工具,一部分用于带动发电机。发电机把机械动力转化成为电力,然后分配给电动机和电气器械,或向外部输送。电动机又将电力转化成为机械动力以带动工作机。同时,企业的电动机和电气器械也可能使用外来电力。各种动力机械之间存在着转换动力的关系。因此计算企业动力机械总能力时,不能把所有的动力机械能力直接加总,否则就会重复计算或遗漏。应按下面的公式计算:

各种动力机械能力根据企业已安装动力机械的设计能力 (铭牌能力) 以千瓦为单位计算。应用上述公式计算时,如果只知道发电机的能力,需将动力转化过程中损失的能力 (一般按10%计算) 加上,求出用于带动发电机的原动机的能力,即:

没有自备发电设备的企业,也没有动力之间的互相转化,其动力机械总能力就等于所有原动机、电动机和电气器械能力之和。电力工业企业是生产动力的企业,发电机就是这些企业的工作机,其动力机械总能力就是所有原动机的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