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众议院
加拿大立法机构,联邦议会的组成部分。众议员按人口比例原则由普选产生。每届任期5年。众议员基本上分为执政党议员和反对党议员。在大选中获得众议院多数席位的政党为执政党,其领袖由总督任命为总理,并负责组织内阁。在众议院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是法定的反对党,可以组织后备政府即影子内阁。众议院的主要职权是立法。它除了与参议院共同拥的立法权外,还单独有权提出财政议案以及对文官的弹劾案,有权对政府实行监督等。任何议案在众议院都必须经过提出、三读和最后付诸表决阶段。通过议案须有半数以上的多数票。议长是众议院的主席和发言人,由总理提名,众议院通过。众议院主要组织机构有议员大会、全院委员会、各常设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等。本届众议院为第三十四届,于1988年11月21日选举产生,共有众议员259名,以布赖恩·马尔罗尼为首的进步保守党获170席,自由党获81席,新民主党获43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