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介字陈承泽 《国文法草创》术语。 指所系语(被介词介绍给其他词语的词语)在后的介字。可分为三种: (a)关系自动式介字。其中,表接触关系的,如“于”;表来历关系的,如 “自、从、 由”等;表连属关系的, 如 “与、 及” 等。 (b) 他动式介字。 其中, 表所因关系的, 如 “以、 为、 因、 缘、 坐、用”等;表所凭关系的,如 “以、将”等。(c)致动式介字。如“以、将”。 参见 “介字”。 前置介字陈承泽《国文法草创》把介字分为“前置介字”和“后置介字”两种:前置介字指今天所谓介词,但不包括表被动的“被”;后置介字指连接定语和中心词的“之”,如“中国之人”的“之”。 前置介字 前置介字即一般所谓“介词”。陈承泽 《国文法草创》:“以所系语在后之介字为前置介字”;“前置介字可分三种,其第三种尤为特异者也”。 ❶“关系自动式介字”,有: “自” “从” “由”“与” “及”等; ❷ “他动式介字”,有 “以” “为” “因” “缘”“坐”“用”“将”等; ❸“致动式介字”,有 “以”“将”等。例如:“以粟易之”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陈承泽又说:“前置介字虽似有意义,而实仅表一种之关系,乃与其所系语合以限制动字、象字者。故介字在文章论中,须与其所系语合而成分子,非能独立而为句之分子。”参见“所介语”“所系语”“介词”。 ☚ 时地介词 前置介词 ☛ 00002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