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史馆事官名。见“史馆修撰”。 判史馆事馆职名。
职源与沿革唐元和六年(811),以史馆修撰中官高者一人判史馆事(《旧唐书 ·职官志》2)。宋沿置,如翰林学士杨亿“兼史馆修撰、判馆事”(《宋史·杨亿传》)。元丰改制罢。
职能与史馆修撰同撰日历。或为在京翰林学士等侍从官兼职(《分纪》卷15《史馆修撰》)。
品位以朝官充,与史馆修撰同,高于直史馆(《通考·职官》5《史官》)。
编制一员(《通考·职官》5《史官》)。
简称❶判馆、判馆事。《分纪》卷15《史馆修撰》:“史馆每月撰日历,皆判馆与修撰官、直馆官分季撰录。”《宋史·杨亿传》:“又兼史馆修撰、判馆事。”《宋史·杨徽之传》:“入判史馆事加修撰。” ❷判史馆。《宋史·张洎传》:“又判史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