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与“合法马克思主义”的论战
列宁为了在思想理论上给建立无产阶级政党扫清道路而进行的一场论战。“合法马克思主义”亦称“司徒卢威主义”,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俄国知识分子中间流行的一种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潮。因他们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常在沙皇政府准许的合法报刊发表言论而得名。主要代表人物有司徒卢威、杜冈·巴拉诺夫斯基、布尔加柯夫等。他们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成经济唯物主义,反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学说,认为人民的贫困原因不在资本主义,而在于“人口的增长”,否认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必然性,反对无产阶级革命斗争。
列宁在反对民粹派的斗争中,曾与“合法马克思主义”者结成联盟,同时又激烈地批评了它。早在1894年秋,彼得堡马克思主义小组中,列宁就同“合法马克思主义”者展开了争论。在1895年4月,列宁发表了《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书中受到的批评》,指出司徒卢威不是一个可靠的马克思主义者,批判了司徒卢威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赞美资本主义、抹杀阶级矛盾的资产阶级观点。论战主要有三方面:(一)关于马克思主义实现论问题。“合法马克思主义”者把马克思主义实现论叫做按比例分配的理论。杜冈·巴拉诺夫斯基甚至认为马克思关于社会资本再生产表式在逻辑上不仅没有完成,而且由这个表式所应得出的必然结论也同他在此以前的观点显然矛盾,认为由这个表式只能得出“资本主义的发展是协调的和按比例的”的结论。他们否认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中的矛盾,认为生产和消费总是协调的,并以市场问题来否决马克思主义实现论。列宁在《再论实现论问题》、《市场问题述评》等文章中专门进行了批驳和论战,指出马克思主义实现论是说明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如何进行的理论。马克思只是为了使这种说明更加简明才把国外市场问题舍弃了。认为“合法马克思主义”者实际是抹杀了资本主义再生产内部的固有矛盾。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实现论是非常彻底的,它说明了:第一,产品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是能够实现的,用对外贸易或第三者的存在来说明实现是错误的;第二,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关于剩余价值不能实现的理论是错误的;第三,甚至在完全有比例和极其顺利实现的条件下,生产和消费之间也有矛盾。(二)关于小农问题。“合法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赞美小生产,否认它们的分化,宣传它们的稳固。列宁在《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等文章中着重批判了这种观点。指出资本主义大农业代替小农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当然,农业大生产代替小生产过程有自己的特殊性,“合法马克思主义”者就是借口这种特殊性来否认马克思关于资本集中的理论。并指出“小农经济稳固论”是从伯恩斯坦主义那里贩运来的。(三)关于“客观主义”问题。在哲学上,“合法马克思主义”者反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拥护带有庸俗经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新康德主义,宣扬“客观主义”。对此,列宁在1899年6月27日《致亚·尼·波特列索夫》中就批判了司徒卢威的有关文章,并在《非批判的批判》一文里,批评了司徒卢威等人是沿着完全相反的方向发展马克思主义。针对“合法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带有“论战性”,是一种有“倾向性”的理论而不是客观真理,列宁进行了批驳,并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党性原则和科学性的统一。针对司徒卢威等人用宿命论观点解释决定论,抽象而机械地理解历史过程的决定性、必然性、规律性等问题,列宁批驳了他们一般地抽象地讨论“进步”、“必然”,强调研究社会现象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方法,并采取具体的、历史的态度。认为抽象的议论往往会导致有利于资产阶级的结论。
1901年列宁在《曙光》杂志上发表了《地方自治局的迫害者和自由主义的汉尼拔》,割断了俄国社会民主主义者同“合法马克思主义”者的联系。此后,俄国马克思主义者仍陆续与“合法马克思主义”进行过论战和斗争。